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 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19日 15:49:36 访问量:325 作者:吴春红

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天津市政务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深化学校办事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和利于监督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凡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均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向社会全面公开。

1、学校的名称、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学校领导名录和工作分工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和行为规范。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4、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

5、影响师生生活的有关变动事项、计划、方案和相关的信息。

6、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的答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7、接受社会监督的监督电话、监督窗口、监督信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8、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及对违规、违法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10、学校人事、财务、基建、维修维护、采购及教职工工资、福利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校务公开的形式本着切合实际、方便、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不同形式。

1、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有关规定,教代会必须认真落实对学校重大事务的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表决权和评议监督权。

2、校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包括校务公开栏,校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议,墙报等。

3、对于需要向家长、社会公开的校务,采取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网络或书面通知等形式通

报,并征询意见或建议。

4、其他认为适当的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校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由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行政主管领导把关同意。

2、审查。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对准备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3、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4、评估检查。

四、公开的时间:

校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五、组织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党支部、行政、纪检和工会的负责人,以及数名教职工代表(由教代会选出)。

2、校务公开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学校行政是实行校务公开的主体。学校工会是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开事项,制定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4、涉及在教代会上公开的内容,可由工会负责组织,由主管行政部门公开。涉及学校廉政方面的问题或行政领导廉洁自律的内容由行政监察部门负责公开。

六、监督检查

1、成立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学校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制定校务公开监督检查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通过意见箱、接待日、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征集教职工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存档以备查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学校改进管理和服务方式,更好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教职工,要从践行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提高对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自觉地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把办事公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办事公开由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进行具体实施,学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三)依法公开,突出重点。根据“公开是法定,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对外公开,同时,要突出重点。

(四)创新形式,增强实效。要从方便群众咨询、反馈的角度出发,设置校务公开栏、校长信箱。利用网站公开人民群众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使办事公开工作真正面向人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编辑:吴春红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中国现代教育网 教育部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高级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口屯镇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