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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屯高中师德评价细则

2016年05月06日 09:41:16 访问量:420 作者:李爱华

大口屯高中师德评价细则

 

     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切实解决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师德水平,规范教育行为,加速教育发展为目标,客观分析我校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状况,理性思考思想作风,道德水平,师表形象与管理效益、教育质量的内在联系,努力祛除在思想和道德领域存在的影响教育改革,阻碍教育发展,损害教育形象的暮气与惰气,激发广大干部、教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重德育人的朝气、锐气与正气,全面推动学校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依法执教(10分)

  1、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

 2、坚持写心得笔记,一学年政治学习笔记一万字以上。 

 3、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二)、爱岗敬业(20分)

 1、坚持出满勤。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 

 3、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

(三)、热爱学生(2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开除学生。

 3、不得侮辱学生和猥亵女生,如有情节严查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四)、严谨治学(10分)

  1、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县、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 

 3、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包括一些中心工作。

  (六)、尊重家长(10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

 2、应经常及时地与社会及家长联系。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

3、不得有偿补课。

 (八)、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 

 2、仪表端庄,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穿着得体,装饰应符合老师特点,应在学生面前起示范作用。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勤总结通报,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终考核。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学生评教(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家长评教(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教职工互评 30%;教干评教占1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凡违反“教师行为十不准”之一者,从师德总分中扣50分。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编辑:李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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