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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课和论文征集通知

2017年05月23日 08:13:40 访问量:424

 

关于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街镇教委、局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动我区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开展,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区教师参加天津市第十七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选成果的有关要求

1.近三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2.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个案分析等;

3.评审范围:我区所有中小学、中专、幼儿园所教师均可参加。

二、评奖级别与待遇

1.本次评奖市里共设三个奖级,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审活动将由市社会心理学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分会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其步骤包括各区初评、专家组复审、分会终审等三个阶段,全部评审过程将受天津市社会心理学学会常务理事会的监督,以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3.获奖者由天津市社会心理学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其级别属于天津市一级学会。

三、上报篇数及时间

街镇教委:街镇报送15篇;局直单位报送10篇。

各单位于528日前将论文交到区教育局德育科,初评后于630日前上报到市级参加评审。评审结果于930日前公布。

四、送审稿件的要求

1.送审稿件应做到:题目表述准确,选题有一定新意,内容充实、有创新,研究方法科学、严谨,写作规范,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2.送审稿件要按照各种文体的规范要求写,但不论哪种文体,都要包括以下几项:

1)题目,2)单位与作者,3)内容摘要(200字以内),4)正文,5)参考文献。

2.送审稿件除打印稿外,必须交电子版稿件一份。

3.送审稿件一律自留底稿,评审之后不再退稿。

4.稿件严禁抄袭,凡发现内容、文字雷同或从网络全文下载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五、费用

每篇经区初审合格的稿件交评审费50元。

 

宝坻区教育局

2017518

关于组织我区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举办的

第十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奖的通知

 

各街镇教委、局直学校(幼儿园):

为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水平,天津市社会心理学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分会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第十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选成果的有关要求

1.近三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2.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个案分析等;

3.评审范围:我区所有中小学、中专、幼儿园所教师均可参加。

二、评奖级别与待遇

1.评奖共设三个奖级,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审活动由分会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其步骤包括各区县初评、专家组复审两个阶段,全部评审过程将受学校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3.获奖者由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上报篇数及时间

各教委:街镇报送15篇;局直单位报送10篇。

各单位于528日前将论文交到教育局德育科,区初评后于630日前上报到市级参加评审。

论文封面左上角务必注明“第十届全国论文评奖”。

四、送审稿件的要求

1.送审稿件应做到:题目表述准确,选题有一定新意,内容充实、有创新,研究方法科学、严谨,写作规范,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2.送审稿件要按照各种文体的规范要求写,但不论哪种文体,都要包括以下几项:

1)题目,2)单位与作者,3)内容摘要(200字以内),4)正文,5)参考文献。

3.送审稿件要按照统一规格,打印纸用A4纸,标题用三号黑体字,正文用5号宋体字。送审稿件除打印稿外,必须同时交一份电子版稿件。

4.送审稿件一律自留底稿,评审之后不再退稿。

5.稿件严禁抄袭,凡发现内容、文字雷同或全文从网络下载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费用

每篇经初评合格的稿件交国家级论文评审费80元。

                                        

 宝坻区教育局

                                        2017年5月18

宝坻区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 知

各街镇教委、局直中小学: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心理健康教育应“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自20174-10月在我区中小学范围内组织参加天津市第十届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材料

近年来在学校中以各种课程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的形式开展并记录下来的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如学科渗透课、班团队活动课、专题辅导课、心理训练课等,一定要过程规范、效果明显的方可申报。

二、申报人员

我区中小学、中专、职校及其所属教师有过2年以上心理辅导教学经历者方可申报。

三、申报时间、程序及上报节数

各单位(教委上报中小学各1节、局直校每校1节)于528日前将教案提纲交到教育局德育科。通过教案评选我们将下派专职心理教师深入课堂亲自指导将优秀的心理课录制成光盘于620日前报市参加评选。

申报者请自留底稿和母盘,评奖结束后不再退回

四、评奖级别与待遇

1.级别

本届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市里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2.待遇

上报市级获奖者可获由天津市社会心理学学会盖章的证书。其中突出的成果将在相应范围内组织研究课或观摩课,进行宣传、推广。

五、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包括以下三项:

1.课程设计: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形式适当;

2.教师表现:角色定位、师生互动、课堂气氛、发挥作用;

3.学生表现及其效果:参与程度、认知变化、情感体验、自我感受。

六、收费标准

经区初审确定为市级优秀课的每节课交评审费200元(优秀课费用由学校承担)。

重要提示:上交光盘务请提前试看,因光盘无法打开等原因而影响评审成绩者,后果自负。

宝坻区教育局

2017518

编辑:吴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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