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2017年天津市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国办中小学、局直单位:
为活跃全市基础教育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教育科研的水平,推进我市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我会将举办2017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参评论文应具有创新性,体现本区县、本学校的最新研究成果。
2. 参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并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可以论述正在推广普及的经验和成果,也可以进行前瞻性、预见性的超前研究。
3. 参评论文应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逻辑性强、文字通顺。题目、内容和语言都应具有学术研究的特点,避免写成工作总结,进行空洞论述,滥用名人名句等弊病。字数不少于3000字。
4. 参评者须为2017年度在区县教育学会注册的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每位会员限报一篇论文。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选办法
1. 为保证评选质量,我区教育学会将组织初评,优秀的论文上报到市教育学会参加市级评审。
2. 论文奖励等次为一、二、三等奖。每篇参评论文可报论文指导教师1-2人。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的业务领导职务,含本区县教育学会的专职教科研人员。报送评选的论文中,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论文不得多于两篇。
3. 本次评选活动强调学术诚信,严格执行市教育学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学术诚信工作的意见》(津教学会[2009]5号)和《关于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津教学会[2004]6号)文件精神。参评论文的作者须在《2017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表》)“本人承诺”一栏内发表个人诚信的郑重声明,并由一位校级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学术诚信证明。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送要求:
1. 参加评选的论文,须填写《2017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中的编号一栏不要填写,由区教育学会统一填写。学科分类严格按登记表中的学科填写,在本人承诺一栏内发表个人诚信的郑重声明,并由一位校级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做学术诚信证明。将论文纸介稿及《申报表》各一份一同上交。
2. 关于纸介文字稿和表格
《2017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竖表)和《2017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登记表》(横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教育学会印制的表样(见附件),一律用A4纸自行复制,各单位的登记表(横表)分学科打印;参评论文文字稿也一律用A4纸打印,论文标题用宋体小2号,正文用仿宋_GB2312小3号,并与电子稿一并报送。内文不再出现作者单位姓名。参评论文申报材料要求:首页为《申报表》,其后为所有作者2017年度注册的“会员证”复印件(A4纸),最后为参评论文。上交论文材料时请带会员证原件备查(补证或新增的教师请将自己的会员证模板打印后由单位盖章)。
3. 关于电子稿和电子表格
请各单位分别设两个总文件夹。一个命名为“□□单位2017教育创新参评论文电子稿(XX篇)”,下面设立若干分文件夹,分别按单位学科分类命名,如:“八门城小语(XX篇)”、“八门城政治(XX篇)”等,内存参评论文电子稿(《申报表》作为首页),每一篇参评论文电子稿的“文档名”务必以该参评教师姓名命名;另一个命名为“□□单位2017教育创新参评论文登记表”,内存参评论文汇总后的登记表,表内文字一律使用12号楷体GB2312。
三、报送论文日期
局直单位于2016年12月12日、各教委2016年12月13日组织报送。由于市里安排的时间比较紧迫,恳请各单位按时上交,不能延时。多谢配合!
附件:
(1)2017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7年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登记表
宝坻区教育学会
2016.11.28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