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资格
申报艺术特长生认定的学生必须是我市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中积极参加市、区活动的校级艺术骨干,在初中(高中)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区教育局主办的区级文艺展演一、二等奖或获得一次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学校艺术展演”奖项、市教委主办的“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奖项。
二、认定门类
(一)文艺类
1.声乐、2.器乐、3.舞蹈、4.主持表演
(二)美术类
1.绘画、2.书法
三、报名办法
有需认定并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16年12月9日中午前到德育处找谢老师报名。过期不在办理,请大家相互转告。
大口屯高中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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